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 正文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我校现对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材料收集,经审核合格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主要加分政策包括: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申请表”(本通知页面下载),将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版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名称”。在2021年3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yzb@haut.edu.cn。

符合以上条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照片及用途说明;

2.准考证电子版;

3.相关项目服务期满考核证书等;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