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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取下列考生为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或研招办反映,纪委电话6775697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67756268。

1、拟录取考生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需要调档函的考生可到学校研招办领取或联系邮寄,地点: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行政楼B座4层B410室。